二副业务,二副业务培训教材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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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船上职位名称?

1、按照船员特点:

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木工、水手、舵工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

事务部: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

2、船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对驾驶船舶和管理船舶负全部责任。

高级船员,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

大副,是指职位仅低于船长的船舶驾驶员。甲板部(驾驶部)负责人,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和政委)的领导下,负责甲板部的全面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维修保养。

扩展资料:

工作职责:

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驾驶任务,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航海图书资料管理

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水手长:带领水手进行甲板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轮机长:船舶机械推进职能

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

二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船员

三副代二副什么意思

就是三副二副业务,二副二副业务的活一起干二副业务,肯定会很累二副业务的,而且拿二副业务的钱又少,中日韩的很多船都这样

什么是大副?船上的级别是怎么分的?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大副,是指职位仅低于船长的船舶驾驶员。甲板部(驾驶部)负责人,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和政委)的领导下,负责甲板部的全面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维修保养。

船上一般分甲板部和机舱部,当然还有厨师大台等服务部门,甲板部有大副、二副(second officer)、三副(third officer)、水手长和水手,机舱部有轮机长也叫老轨(chief engineer)老轨是机舱部的最高长官,二轨(second engineer),三轨( third engineer),四轨(fouth engineer),机匠长和机匠。船长(captain)是全船的最高长官。

扩展资料

船长和老轨一般不当班,只有靠离码头和走狭窄水道或者过运河过船闸的时候才到驾驶台和机舱,大副和二轨值4点到8点的班,二副和三轨值0点到4点的班,三副和四轨值8点到12点的班,每人每24小时值2个班。

大副负责配载,二副负责划航线,三副负责消防救生设备。二轨负责主机,三轨负责辅机,四轨负责各种泵和加油。水手和机工就是干一般的活的。大副有一定的海龄资历和相关考试成绩后可以升任船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副 (职业职称)

考三副、二副、大副、船长需要学位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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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海事局日前公布了"船员发展十大措施及其说明"征求意见稿,下列措施将很快得以落实.将对船员考试/升职产生重大影响.

船员发展十大措施及其说明

为提高船员素质,促进船员发展,落实部“三个服务”要求,解决船员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实施以下措施:

措施一、开展海船船员考试网上申请报名,实施海船船员适任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09年全面实现海船船员适任考试随到随考。

实施船员业务电子申报,包括船员考试网上报名,以服务管理相对人,降低船员考试成本,降低海事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实施船员适任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对航海院校的计算机教室进行技术验收,用于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为院校学生和船员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提高船员考试的效率。

措施二、建立船长、船公司参与的船员适任综合考评机制,以船员综合素质确认船员适任。

船员的职务晋升和申请适任证书须由任职船舶的船长、船公司提出考评意见,使船员任职表现和晋升挂起钩来,考评意见和船员的海上资历、安全记录、适任考试和评估结果一样作为船员职务晋升和取得适任证书的条件,以船员综合素质确定船员适任。完善目前仅以考试定船员适任的做法, 实行船员任职表现与晋升挂钩,提高船员综合素质,遏制船员无序流动。

因船员流动,船长和船公司左右不了船员的职务晋升,这是近几年出现的新情况。船员任职表现和职务晋升无关,干好干坏一个样,加剧了船员的无序流动。建立船员任职表现与职务晋升挂钩、船长和船公司参与的船员适任综合评估机制,把船员平时工作态度、业务学习、履行职责情况作为船员晋升的条件,综合考评船员的适任。建立船员适任综合考评机制,一是有利于加强船舶管理,船舶的自身管理是水上安全管理的基石,船员晋升船长有表决权,有利于树立船长权威,维护船上各司其职、令行禁止的工作秩序;二是激励船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钻研业务;三是有利于完善公司船员管理,在保障船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培养船员的责任意识,增强船员的工作责任心,遏制船员无序流动。

措施三、建立高级船员任职见习机制。

目前我国除中远的船上有“驾助、轮助”外,其他所有船上均没设此职务,水手直接做三副,难以胜任驾驶台的独立当班工作。近几年来,为降低航运成本,船上人员不断减少,港口作业效率提高和船舶周转加快,船员在港期间得不到休整,开航后疲劳驾驶的现象十分普遍。另一方面,因船员流动,船公司不愿安排见习,船员勉强上岗,船员素质整体下滑。此外,为加快海员队伍建设,我国的船员教育和培训规模正不断扩大,每年考取三副、三管轮就有一万多人,由于船上没有助理岗位和专门的实习舱室,准高级船员上船难、见习难,成为制约高级海员培养和推进海员发展的障碍。

要求部分船舶最低配员中增加“驾助”和“轮助”,建立高级船员任职见习机制,进而解决船上的实习舱室问题,发挥船公司在船员见习和在岗培养作用,形成海员队伍的良性发展机制。因此,拟自2008年7月1日起,在5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海船上增设驾驶员助理和轮机员助理,同时要求从2008年7月1日起通过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和评估者,在船实习期间应担任驾驶员助理或轮机员助理不少于6个月。

措施四、加强船员评估(即船员实操考试),提高船员实操能力。

依照STCW公约,船员考试分为适任考试和评估。长期以来船员评估一直由各直属海事局负责,流程不规范、标准不统一,没有有效发挥评估的功能。在一些地方评估甚至流于形式,出现了船员适任考试的通过率不到50%,评估却100%通过的情况。加强船员评估工作,要统一评估大纲,统一评估规范,统一评估程序,统一评估考官管理。聘请企业船长、轮机长担任评估考官,建立海事、企业和院校三结合的评估员队伍,将船员工作需要充分体现在评估要求中,尽快解决船员“会考不会做”、“考取做不了”的问题,提高船员操作能力。

措施五、取消院校学生先实操评估后理论考试的限制。

航海实操是在理论指导下的实操。先实操评估、后理论考试不符合航海人才培养的客观实际,在实操评估前申请理论考试,学校可根据课程安排参加适任考试,可以教一门考一门,减轻学校教学一次考七门的压力,实现船员适任考试与航海教育有机结合。

目前规定院校学生在评估完成后才能参加适任考试,学生只能在毕业前申请适任考试,学校在学生临近毕业时投入大量精力“对付”船员适任考试。为改变这种应试教学现状,结合船员教育和培训实际操作性强的特点,允许学生评估完成前分几次参加适任考试,将船员适任考试和航海教学紧密结合,有利于加强院校的实操教学,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措施六、规范函授培养模式,为普通船员晋升建立渠道。

考虑到船员教育和培训实际操作性很强,一直没有允许航海专业的函授学生参加船员考试。但这些学生在完成航海专科以上的函授教育后,一直从事船员职业,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航海实践经验,允许他们通过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后加入高级船员队伍。要求今后函授生必须是在职船员,为普通船员晋升建立渠道,鼓励普通船员在岗成材,延长其职业生命;要求对函授生有一定的在校学习时间,以满足船员职业要求,提高函授培养质量。

措施七、开展教师培训,提高专业教师教学水平。

航海教育和船员培训师资严重短缺是制约船员发展的突出问题。拟请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青岛远洋船员学院等院校牵头,开展船员专业师资培训。各院校要注意吸收海事大学毕业又有海上工作经历船员,通过培训走上教师工作岗位。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专业师资队伍水平,提高教学和培训质量。

措施八、将三副、三管轮晋升二副、二管轮的海上资历要求从12月延长至18个月。

目前三副12个月升二副,二副12个月升大副,三副“跑步”升船长,造成船员业务素质下降、船员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目前甲类船长9418人,甲类三副8106人,丙类船长2987人,丙类三副827人)。船员的频繁流动使船舶、船公司已不能对船员的职务晋升进行把关,到期就考,三副、三管轮仅做一条船,本级职务的业务还没有完全掌握就晋升到上一级职务。近期船舶碰撞事故多发,在一定程度上也反应出三副业务素质的欠缺,延长职务晋升时的海上资历要求很有必要。

措施九、船员适任考试成绩3年有效,取消补考次数限制。

随着海船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和随到随考的实施,原来3年补考5次的限制已经没有意义。

措施十、调整老中专毕业的高级船员晋升的学历要求,合理配置船员。

目前有一批老中专毕业的船员,经过多年的航海实践,尤其在操作级高级船员岗位工作多年,已成为各大航运企业船员队伍的骨干力量。从2004年8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交通部200年第6号令)(以下称《船员考试规则》),要求申请无限航区管理级(船长、大副和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考试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这批老中专毕业的船员数量较多,如果不允许这批人参加考试,管理级船员(船长、大副级)将出现断档。考虑到这批船员在船工作时间长,工作经验丰富,愿意长期从事船员职业,因此拟对1998年8月1日前进入中专教育的高级船员,在满足其他要求的前提下,晋升时免除大专学历要求,但在客船、滚装客船和液货船上任职的高级船员除外。

此外,由于丁类船(近岸航区船)船少人多,丁类船员严重过剩,而丙类(沿海航区)船员紧缺,出现丙类船员工资高于甲类(无限航区)船员工资的现象。丁类船员不能顺利向丙类船员过渡的原因也是由于学历原因,《船员考试规则》规定申请参加丙类操作级(三副、二副)考试必须有中专学历,而丁类船员一般都没有中专学历。丁类船员到丙类船员,船员要求区别不大,免除学历限制,允许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丁类船员经考试合格后向丙类过渡,既可缓解丙类船员紧缺,也给丁类船员就业一个出路。因此,拟对2002年2月1日前取得丁类适任证书并满足海上资历要求的高级船员,在参加丙类二等船舶相应职务(船长、轮机长除外)适任考试时,免除中专学历要求。

什么是大副?什么是二副?

大副工作职责

3.1 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2 贯彻执行公司指示和本船船务会议的决定;制订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甲板部船员的思想工作,搞好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团结与协作。在公司或租船人代表在船期间,执行好代表人的指示。

3.3 负责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

3.3.1 正确运用本船的货舱结构和稳性资料,在保证货物和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充分利用仓容和载重量,合理配载。每航次积载前,应计算稳性,书面报请船长审阅;

3.3.2 根据计划装运货物种类、数量、特性、标号和起卸港的次序,合理编制货物积载图,并明确分隔、衬垫和绑扎的要求及装卸注意事项,经船长审批后,布置各驾驶员熟悉和执行;对集装箱货物配载,要合理安排箱位,中途港及目的港的箱位最好能分别独立操作,要考虑开关舱顺序,防止倒箱;为保证船舶稳性,宜先重箱、后轻箱,先小箱、后大箱;

3.3.3 装货前率领或督促值班驾驶员、水手长和木匠检查货仓和垫仓物料的清洁、干燥情况,使其符合所载货物的要求;检查污水沟(井)和黄蜂窝,清除杂物,保持畅通;检查舱内电线,消防管系、测量管、空气管、火警报警器以及测温、测湿、通风和装卸等设备或装置、属具,保证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

3.3.4 严格监督港口装卸部门按货物积载图装配。装货时如发现包装不固,标号不符、不清,集装箱货物有箱损、货损或遇铅封脱落时应及时向港方提出,并做好现场记录和大副收据上正确批注;

3.3.5 装卸危险品,严格执行国际规范;装卸粮食、冷藏货和其他特殊货物时,要申请货物检验师的检查和监装监卸,并取得由检验师签署的证书;

3.3.6 装卸货时,根据需要安排船员做好看舱理货工作,防治货损货差和偷盗事故的发生;

3.3.7 装卸重大件、危险品或贵重货物时应在现场监督,必要时应亲自指挥;

3.3.8 经常注意并掌握货舱通风,在装有冷藏货物时,应经常联系和督促冷藏员(或大管轮)保持冷藏货舱(集装箱)的温度和湿度,严防发生货损责任事故;

3.3.9 装卸完毕后,应认真审阅签署货物交接单据,并将货物积载和装卸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3.3.10 管理邮件的存放、装卸和交接工作。

3.4 正确掌握本船装卸设备及属具的安全负荷和操作规程。收放重吊时(如果有)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督促值班的驾驶员和水手经常注意码头工人是否正确操作,如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坏,应及时要求港方修复或赔偿。

3.5 负责编制甲板部的年度、航次维修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批后,组织甲板部船员按计划做好船体、货舱、舱面建筑、装卸设备和属具、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帆缆索具以及和它们相联有关的各种附属装置等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定期检查,做好测量和损坏记录。

3.6 负责汇总和编制甲板部的计划修理工程和航次修理单,经船长审批后上报公司;修理期间,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监修、验收和自修工作,做好各种测量记录;进坞后和出坞前,应会同船长和轮机长检查船壳和水线以下各种装置并做好测量记录;每航次结束后,应填制甲板部航次维修工作报告报送公司。

3.7 开航前,做好以下检查:

3.7.1 装卸单证是否齐全;

3.7.2 甲板部船员是否都已到船;

3.7.3 淡水储量是否已按计划备足;

3.7.4 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本部门所辖区域,防止偷渡和违禁品上船;

3.7.5 二、三副的开航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

3.7.6 货舱是否封好,吊杆(如果有)是否已放妥固定;

3.7.7 货物和甲板上的易动物件是否已经绑牢,放妥和加固,使其符合安全出航要求。

3.7.8 将以上检查情况和其它开航准备报告船长并记入航海日志。

3.8 大风浪侵袭前,督促水手长和木匠认真检查锚、舷梯、救生艇、吊杆、货物、易移动物件并予加固,把缆绳贮放入库,亲自检查舱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关闭货舱通风口和外侧水密门窗以及疏通甲板排水孔道。

3.9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应在船首了望,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驾驶台,并按船长指示指挥现场工作。

3.10 每日检查淡水舱、压载水舱、污水沟(井)的测量记录并记入航海日志;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即报告船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3.11 经船长同意,负责安排淡水舱、压载水舱的注入、排出和移注工作。

3.12 负责管理淡水的储量和消耗;拟定节水措施和应急供水办法,经船长批准后执行。

3.13 按规定审阅和签署航海日志,检查并指导其他驾驶员正确记载;负责保管航海日志有关的图纸、技术资料及业务文件。

3.14 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及其经验教训;检查潜伏性事故和不安全因素,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15 督促三副水手长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和各种应变器材的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整和良好的技术状态;在船长领导下按时进行各种应变演习并在现场指挥;加强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和制定甲板部防火防爆的具体措施;当本船发生海事时,应迅速赶往现场,组织船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进行抢救。

3.16 严格遵守有关航运方面的各项国际公约、规则,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负责制订甲板部防污染的具体措施,经常检查和督促本部门船员认真执行。

3.17 负责并督促做好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劳保用品的请领、验收、保管、使用、盘点和报销工作。

3.18 组织并领导甲板部船员的技术业务和外语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常指导其他驾驶员做好本职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体指导驾驶实习生按计划完成实习任务。

3.19 经常对本部门船员的技术业务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定期作出鉴定,提出对他们的奖励、升降的建议并签署意见,报送船长。

3.20 安排甲板部船员及厨工、服务员的休假换班计划并报送船长。

3.21 保管全船的备用钥匙;接船时与其他部门负责人协商并负责拟定全船舱室和库房的分配方案,经船长核准后实施。

3.22 经常如实地向船长汇报甲板部的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3.23 当船长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执行职务,或新任船长未到任前,临时代理船长职务。

3.24 经常检查和督促炊事、服务人员时刻注意经常保持个人及服装、炊具、餐具、厨房、餐厅以及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除虫灭害工作。

3.25 经常检查和督促厨工、服务员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所管一切器具、设备和养护工作,如须调整、检修或改装,应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并提出具体要求。

3.26 督促厨工、服务员将废物和垃圾倒在指定地点,保持船舶卫生,防止污染。

3.27 负责提出船舶公共生活区和厨房的家具、器皿、属具、物料、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请领计划,列单送船长审阅签署后上报公司;并负责对上述物品的验收、保管、发放、盘点和报销。

3.28 负责管理医疗器械和药品。负责医疗器械、设备、药品和备品的申领、采购、验收、登记、保管、盘点和报销;烈性药物和毒药必须与其它药品严格分开并妥善保管,麻醉药品应另外加锁存放,经船长同意,也可指定一名驾驶员具体负责本项工作。

3.29 经常教育和督促船员重视并保持个人卫生,对炊事、服务人员应定期检查有无传染病或寄生虫;发现健康情况不适于海上工作的船员应即报告船长,并提出处理意见。

3.30 当船舶驶往流行性传染病港口时,应采取预防接种或服药预防措施,必要时建议船长限制船员登岸,或不添装食物和淡水。

3.31 组织炊事服务人员努力学习业务和外语。

3.32 按公司要求在离任前认真进行各项移交事项。

4 二副工作职责

4.1 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驾驶设备。

4.2 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停泊时主持商排驾驶员值班表报大副批准后执行,并按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

4.3 管理并负责各种航海仪器、气象仪表的正确使用和养护,排除一般故障,做好误差记录和检修记录。对新来的驾驶员介绍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注意事项。

4.4 定期养护操舵仪。经常核对装在驾驶台而属于轮机部管理的仪表的正确性,发现异常现象应即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5 负责管理天文钟和船钟,按时校正船钟。

4.6 管理国旗、号旗、号型、号灯和应急航行油灯等声光信号以及求救设备,使处于正常状态;保持驾驶台救生信号和器材的有效期;管理并养护机械测深、手锤绳、汽笛拉索、旗绳和计程仪绳等。

4.7 负责管理并保持驾驶台、海图室和所管库室的整洁;按规定张贴驾驶台规则、驾驶台与机舱联系制度及各种主要仪器操作说明。

4.8 负责管理海图、航海书籍、航海参考资料、航行通告及各种记录薄等,并及时登记改正;正确填写航海仪器和航海图书资料清册。

4.9 开航前,按船长指示备妥所需的国旗、海图及有关资料,划妥航线并标出航向;及时启动陀螺罗经,负责电子助航设备的使用、保养和航前的检试,将准备情况报告船长。

4.10 在可以领到英版航海通告的港口,应积极通过船长主动向代理索取。外购海图后,及早将图号报公司。

4.11 在海上航行时,每天填写并与二管轮交换正午报告;每航次结束后及时填报航次报告。

4.12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在船尾按船长的指示指挥工作,并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船长。

4.13 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仪器、设备的修理项目。修船期间做好所管的修理项目验收及大副指派的工作。

4.14 负责提出所管仪器、设备的修理项目。以及备件、物料、航海图书资料的请领或外购清单。

4.15 当船进坞和出坞前,应对测深仪发射接收体的水下部分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

4.16 调动工作或离任时,应将所管理的工作和物品向接任人员移交清楚后,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好手续方可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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